在中央深改組審議通過兩個月之后,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30日正式發(fā)布《關于完善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辦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實行農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這是繼家庭承包制后農村改革的又一大制度創(chuàng)新。
中國社科院農村發(fā)展研究所研究員李國祥在接受上證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三權分置”最大的突破就是放活土地經營權,在保護農民相應權益的同時盤活土地資源要素市場,有利于土地流轉和規(guī)模經營主體的培育。
最大突破:放活土地經營權
近年來,隨著工業(yè)化、城鎮(zhèn)化深入推進,大量農業(yè)人口轉移到城鎮(zhèn),農村土地流轉規(guī)模不斷擴大,新型經營主體大量涌現,土地承包權主體同經營權主體分離的現象越來越普遍。
《意見》指出,現階段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順應農民保留土地承包權、流轉土地經營權的意愿,將土地承包經營權分為承包權和經營權,實行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并行,著力推進農業(yè)現代化,是繼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后農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創(chuàng)新,是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自我完善。
李國祥對上證報記者表示,《意見》賦予經營主體更有保障的土地經營權,是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關鍵。
“之前在土地流轉過程中,出現過很多經營主體權益得不到保障的情況,現在將農村土地經營權分離出來,并將經營主體的經營權置于同等重要的位置,有利于保護新型經營主體的權益?!崩顕檎f。
《意見》還提到,加強對土地經營權的保護,引導土地經營權流向種田能手和新型經營主體。支持新型經營主體提升地力、改善農業(yè)生產條件、依法依規(guī)開展土地經營權抵押融資。鼓勵采用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代耕代種等多種經營方式,探索更多放活土地經營權的有效途徑。
李國祥認為,放活土地經營權更有助于土地的流轉,有利于農業(yè)規(guī)模化經營和推進農業(yè)現代化。此外,在經營權獨立出來后,農民可以放心大膽進城,這也有利于推進新型城鎮(zhèn)化。
下一步關鍵:確立三權法律地位
為確?!叭龣喾种谩庇行驅嵤?,《意見》提出,要扎實做好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確認“三權”權利主體,明確權利歸屬,穩(wěn)定土地承包關系;建立健全土地流轉規(guī)范管理制度,完善工商資本租賃農地監(jiān)管和風險防范機制,確保土地經營權規(guī)范有序流轉;構建新型經營主體政策扶持體系;加快農村土地承包法等相關法律修訂完善工作。
李國祥對此表示:“接下來最主要的應該是在各項試點結束后修改法律,確定各項權利的法律地位?!?/p>
《意見》對此也明確提到,積極開展土地承包權有償退出、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土地經營權入股農業(yè)產業(yè)化經營等試點,總結形成可推廣、可復制的做法和經驗,在此基礎上完善法律制度。加快農村土地承包法等相關法律修訂完善工作。
未來一系列圍繞“三權分置”的配套政策會陸續(xù)出臺?!兑庖姟诽岬?,研究健全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抵押貸款和農村土地承包權退出等方面的具體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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