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讀到一位打工者的博客說,他經歷過的兩份工作,薪酬均未達到最低工資標準。制定標準的是政府,然而真正去實施標準的是企業(yè)。有些企業(yè)甚至不跟職工簽署勞動合同,如果沒有政府的鞭子在身后,恐怕他們是不會循規(guī)蹈矩地履行最低工資標準的。
據(jù)《新京報》報道,自江蘇省于2月1日率先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后,全國除港澳臺外已有27個省份相繼做出了上調方案,甘肅、廣西、貴州、重慶雖未公布最低工資調整方案,但各地相關部門均表示上調方案已出,正在審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