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近日表示,今年7月1日起,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統(tǒng)一調整為12%,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調整為2392元,原則上不允許突破繳存上限。 根據(j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1日為一個公積金年度,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需每年調整一次。2007年度,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8%到12%,繳存額上限為2166元。 據(jù)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新聞發(fā)言人李持纓總經(jīng)濟師介紹,此次調整繳存比例可以提高職工的住房支付能力。同時,通過嚴格限定繳存額上限,更有利于提高中低收入職工家庭解決職工基本住房問題的能力。據(jù)測算,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由8%提高到12%,假設“限價房”每平方米6000元,按2007年北京職均工資收入計算,雙職工家庭年平均累計住房公積金占90平方米住房總價的比例可以由2.36%提高到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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