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0日,商務部公布了自美國進口的取向電工鋼“雙反”調查及自俄羅斯進口的取向電工鋼反傾銷調查的最終裁定。商務部表示,這是中國首次對進口產品進行反傾銷和反補貼(“雙反”)調查。 公告決定自2010年4月11日起,對進口自美俄的取向電工鋼征收相應的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其中,美國兩家應訴公司的傾銷幅度為7.8%和19.9%,未應訴公司的傾銷幅度為64.8%;兩家應訴公司的從價補貼率為11.7%和12.0%,未應訴公司的從價補貼率為44.6%;俄羅斯兩家應訴公司的傾銷幅度為6.3%,未應訴公司的傾銷幅度為25%。 就在中國商務部對自美進口的取向電工鋼實施
“雙反”調查的前一天,美國商務部決定對從中國進口的油井管征收29.94%至99.14%的反傾銷稅,涉案金額超過10億美元。 雖然時間上有所契合,但商務部對此表示,中國調查機關在調查過程中遵守中國法律和世貿組織規(guī)則,堅持公正合理、程序正當和透明度等原則,依照法律和事實做出最終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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