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將是中國市場經濟邁向2.0版的重要一年乃至關鍵的年份。國家的反壟斷工作將從重點整治價格壟斷轉向首先破除行政壟斷,從而真正為市場經濟立憲。
近日,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會長彭森數次在不同的公開場合稱,下一步即明年工作的著力點,要從政府自身改革的開場戲轉到市場體系、市場秩序、市場競爭機制的建立和完善上,也就是要把建立和完善統(tǒng)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作為新一輪改革的重頭戲。為此,要全面清理和廢除妨礙全國統(tǒng)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做法,打破各種形式的市場分割和地區(qū)分割,重點應該清理整頓一下地方的各類保護主義的措施,特別是那種優(yōu)惠的財稅政策。
不僅僅是彭森,現任國家發(fā)改委價格監(jiān)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局長許昆林今年也數次在不同場合表示,破除行政壟斷是該局2015年的首要任務。
從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來看,其最大亮點是提出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而要達到這個目標,就要建設統(tǒng)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要建設統(tǒng)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就要著力清除市場壁壘,反對地方保護,反對壟斷和不正當競爭。彭森的上述言論可謂深刻理解和領會了十八屆三中全會的精神。
目前,中國經濟中的行政壟斷主要表現為塊塊壟斷,即橫向區(qū)域內的地方保護主義,其主要表現就是各地政府出臺種種措施禁止外地商品進入本地市場,從而將本應統(tǒng)一的全國市場分割為一個個狹小的地方市場,這就是所謂的“諸侯經濟”。
因此,要想真正根治行政壟斷,就必須破除地區(qū)壁壘;而要破除地區(qū)壁壘,就必須進一步完善分稅制。這是因為,從制度上看,財稅體制和行政管理制度是造成地區(qū)壁壘的重要原因。
在財政管理體制上,我國在1980年開始實行“劃分稅種、穩(wěn)定收支、分級包干”的財稅制度,其后又于1994年實施分稅制。不可否認,地方財政包干制度和分稅制對于充分調動地方政府的積極性,推動地方經濟快速發(fā)展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但是,此種財稅制度也為各地政府的經濟利益沖突奠定了制度基礎,成為地區(qū)壟斷的根源。各地在積極發(fā)展地方經濟的同時,其地方利益和經濟上的各自為政也得到不同程度的強化。為了本地的財政收入,地方政府往往從本地利益出發(fā),一方面制定和采取各種地方法規(guī)和措施,幫助本地區(qū)的重點扶持商品和企業(yè)向外開拓市場;另一方面,運用各種行政手段,對本地區(qū)沒有競爭力或競爭力比較差的商品和企業(yè)進行保護,特別是保護它們在本地的市場份額。
而在行政管理制度上,盡管目前也許有所弱化,但長期以來,中央政府對地方官員考核的最重要的指標還是地方經濟發(fā)展,這就為地方政府的行政保護提供了充足的動力。
所以,破除行政壟斷尤其是地區(qū)保護主義就需要進一步完善目前的財稅制度,具體而言,需要在目前實行的分稅制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的事權范圍和支出責任,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對欠發(fā)達地區(qū)的轉移支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