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7月3日開始到7月20日,北京市發(fā)展改革委和交通委聯(lián)就公共交通價格改革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這是首次在價格方案形成前公開聽取社會意見。市民可通過網(wǎng)上留言板、郵寄信件、電話傳真和微信4種方式提意見。(7月3日《法制晚報》)
北京的公共交通是真便宜—相信再苛刻的市民和旅客,也不會對“地鐵2元隨便坐”、“公交4角,學生2角”說貴。有人甚至得出一個“北京的公共交通價格是全國最便宜的”結論。
北京公共交通尤其是以地鐵為代表,已經(jīng)成為了財政負擔。在2007年北京將地鐵票價由3元降為2元之后,地鐵出現(xiàn)了嚴重的虧損。據(jù)測算,北京地鐵年虧損達10億元以上。為此,北京市每年都有巨額財政補貼專項投給公共交通。比如2012年,北京市級公共財政共支出2849.9億元,其中約78%用于民生領域,而公共交通補貼占民生支出總額的7.9%左右,比醫(yī)療衛(wèi)生都要高。必須要承認,在百姓為實惠的地鐵價格叫好之時,地方財政也在公共交通領域支付了不少納稅人的血汗錢。
客觀來說,北京公共交通價格上調(diào),有很大的合理成分。更可以預想,北京市公共財政在公交提價之后,可以將彌補虧損的錢省下來用到醫(yī)療、教育等事業(yè)上面,在公共財政放下重擔之后,也可以做更多有意義的事。
但合理的東西,還必須要保證正當性,尤其是在生活成本高企的當下。所謂“正當性”,就是要一步一步按程序走完,既要確保程序正義,也要確保結果正義。
北京公交提價,至少要做到以下幾點:一是,北京公共交通領域的賬本必須曬個明明白白;二是,調(diào)價不能背離公共利益和公共意愿,要盡可能聽取市民的意見建議;三是,調(diào)價不能以賺錢為目的,不能調(diào)得過猛過狠;四是,公眾服務水平仍然要確保,甚至要有所提高,體現(xiàn)“高價購買高服務”的宗旨。
并非所有的調(diào)價都不合理,地方政府、相關部門或國企,不能“得理不饒人”,把合理的事辦得不合理。比如,漲價就漲價,偏偏習慣于在調(diào)價聽證會上找一些收了好處的“聽證會釘子戶”來當“代表”;再比如,本來都是有理有據(jù)的事,卻因為程序走得過快而背離了相關制度規(guī)章。這些都是需要北京市相關部門需要注意的,其他地方政府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