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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6事件”,上證所終開金口,但他們的反思方向是錯誤的。
8月25日,上證所首次公開回應“8?16事件”來龍去脈,如同一份自辯狀。對于前端預警、建立相對明確的盤中異常交易等提示性公告等關鍵問題幾筆帶過,對于高頻交易時代的異常交易狀況,只是簡略表示“上證所下一步將認真研究針對這類情形取消交易的制度、規(guī)則、標準、程序和業(yè)務技術安排”等,這些話語焉不詳只能說明一點,如果再發(fā)生一次烏龍指事件,交易所仍缺乏應對之策。這樣的反思是浮淺的,對于失信的高頻交易市場缺乏足夠的認知。
只有積極推進“T+0”機制是明確的。上證所新聞發(fā)言人表示,從保護中小投資者權益、體現市場公平性的角度,上證所認為有必要進一步抓緊研究論證股票“T+0”機制。
不從制度上根本糾偏,而希望以對沖手段消除基本的制度風險,是不現實的,反而會讓市場生態(tài)更加惡劣。
假設實行“T+0”機制,光大證券烏龍指事件發(fā)生后,跟風買入藍籌股的投資者在了解信息后,可以及時賣出股票,以減少風險敞口,而機構投資者可以通過賣出股指期貨進行對沖。如此一來,大部分風險可以被消滅。另一方面,推出“T+0”機制可以增加市場活躍度,可以發(fā)現價格,券商、交易所、投資者都得益,何樂而不為?
所謂對沖風險,是指通過投資或購買與標的資產收益波動負相關的某種資產或衍生產品,兩種風險因為正反向的波動而得以對沖。
中小投資者在“8?16事件”中跟風買進藍籌股,就算當天下午賣出,同樣會因為藍籌股下跌而損失慘重,“T+0”從本質上來說是縮短交易時間,而不是風險對沖手段。相反,由于“T+0”機制會加劇市場波動,當投資者在當天集體拋售藍籌股時,藍籌股的價格會如斷頭鍘刀一樣下跌。
A股市場里賭徒心態(tài)濃厚,總體而言,換手率5倍于成熟市場,并且有顯著的特點,股市上升時換手率疾速上升,而股市下跌時中小投資者捂股不動,如死水一潭。
1993年到2007年A股市場年均換手率為484%,平均月換手率為40%。2011年12月,滬市流通市值為122851億元,日均成交額為465億元,真實換手率只有0.38%,不足998點歷史大底前最悲觀時的一半。2007年累計月換手率782%,由于流通盤快速增加,有效地降低了年換手率指標。2007年換手率僅496%,超出平均換手率12個百分點。如果把A股市場大盤股不流通部分計入在內,換手率高到嚇人。
一個市場如果基礎不公平,非流通股龐大,大股東有特殊權力,股指期貨等對沖手段設立門檻,那么,越是“T+0”,對大投資者越有利。正因如此,A股市場才于1995年取消
“T+0”,F在恢復“T+0”,必須向所有的投資者開放股指期貨市場,并且更嚴格地實行內幕交易監(jiān)管,否則,A股市場就是一架絞肉機。
交易所建立公平高效的交易市場無可厚非,“8?16事件”引起質疑是因為背后是各交易者的不公平待遇,券商的短期透支交易,更快速的交易下單速度,大規(guī)模的風險對沖手段。上證所真想一視同仁地保護投資者,金融期貨、透支交易、交易時速必須公平。期貨市場相差一秒鐘,就是天堂與地獄的區(qū)別。
請不要避開核心問題,用投機辦法糊弄過眼前困局。以前匆忙推出的權證成為絞肉機,至今未聞反省與懺悔之聲。現在面對高頻交易,想推出的居然不是一攬子高頻交易協定,允許普通投資者對沖的公平規(guī)則,而是“T+0”。
普通投資者大聲喚來的,不是對沖手段,很有可能是一架高速而瘋狂的絞肉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