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國家發(fā)改委副主任、能源局局長劉鐵男還是沒能逃脫接受組織調查的結局,聽到這個消息,知名媒體人羅昌平和他的支持者們應該會感到欣慰。網絡上有人將其視為“庶民的勝利”,是網絡反腐的里程碑。 通過網絡曝光就能扳倒腐敗官員,而且能接二連三地得償所愿,對于痛恨腐敗的民眾來說,的確是件非常過癮的事情。據中國上市公司輿情中心觀察,去年12月6日,羅昌平通過微博實名舉報劉鐵男之后結果如何,公眾存在疑問,F(xiàn)在,情況基本上水落石出。如果相關部門經過審慎調查之后查清劉鐵男的違紀事實,并根據規(guī)定嚴肅處理,將為網絡反腐增加一個經典案例。 公眾舉報特別是實名舉報,一直是紀檢部門查案線索的重要來源。據統(tǒng)計,全國紀檢監(jiān)察機關2012年立案調查的案件中,線索來源于群眾舉報的占到41.8%,所占比例在各種線索來源中是最高的。網絡時代,群眾舉報又多了一個途徑,而且網絡的公開性也給相關部門增加了加快查案的輿論壓力。 不過,具體到劉鐵男案,從遭到媒體人微博實名舉報到最終因涉嫌違紀接受組織調查,還是有一些偶然因素,并非完全可以復制。舉報人是耕耘政法領域報道多年且成績斐然的知名媒體人,擁有較強的公信力和信息傳播能力,在實名舉報之前,已憑借專業(yè)的調查能力,對舉報事實進行交叉佐證,對于這樣的舉報人所提供的信息,相關部門不能視而不見。 腐敗案件中,實名舉報人往往要承受常人難以想象的壓力,即便是像羅昌平這樣專業(yè)的調查記者,熟諳紀檢部門運作規(guī)律,也具備一定的自我保護能力,同樣會在整個過程中感受到“艱難和絕望”,在大勢既定后無精力重復講述,并“懇請媒體同行筆下留情,因為所有后果必須自己承擔,這非一個個體所能應付”。 所以說,網絡反腐盡管會有大快人心的效果,能給在腐敗行為面前無能為力的普通公眾以強烈的存在感,但這種模式不太容易批量復制。所以說,公眾不應將反腐的希望寄托于網絡反腐,打擊腐敗應該從個案反腐上升到制度防腐,預防于未然勝過懲罰于已然。 掌握過多權力的部門和官員總是擁有更多的尋租空間,將租金兌現(xiàn)的過程就是官員腐敗。因此,盡快理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減少不必要的審批項目,降低官員手中的權力分量,壓縮權力尋租空間,才有可能從源頭上控制住腐敗行為的產生。前段時間,國家發(fā)改委和能源局下放了大批能源項目的審批權限,符合條件的項目無需上報,是在朝著正確的方向努力。 減少和下放審批事項,是政府職能轉變的重要內容之一。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要深入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社分開,建設職能科學、結構優(yōu)化、廉潔高效、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在已經曝光的諸多腐敗案件當中,涉事官員大多手中掌握龐雜的審批權力,掌握權力后游走于政商兩界,在利益的誘惑下走上邪路。因此,推動政府職能轉變,減少審批事項,同樣可以成為預防腐敗的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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