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百余藝術家義拍籌款8472萬元定向捐給中國紅十字會,但此后便不知善款去向。4月29日晚紅會聲明,稱善款用于“博愛家園”項目,雖未按指定項目使用,但與捐贈人意愿總體一致。紅會承認與捐贈人的溝通和服務做得不夠,為此,向相關捐贈者致歉,并將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進。
紅會近年連續(xù)遭遇信任危機,不僅舊聞“郭美美事件”繼續(xù)被盯著不放,很多舊賬也被扒出來,甚至蘆山地震后,紅會官方微博號召公眾捐款支援災區(qū),其后卻被網(wǎng)民跟進14萬個“滾”字。面對尷尬,中國紅十字會常務副會長趙白鴿關于三年內(nèi)若反轉不了“黑十字”印象即自動請辭的承諾,顯得悲壯而蒼涼。
其實,不能只怪郭美美,最應反思的還是紅會自己。且不說以前暴露的諸多內(nèi)部管理亂象,暴露的某些慈善項目與商業(yè)利益的勾肩搭背曖昧不清,就拿此次再受質(zhì)疑的“百余藝術家8472萬元定向捐款去向”來說,紅會在善款使用的程序上也大有問題。將甲項目的捐助款挪至乙項目,居然不跟捐款人通報一聲,挪用理由、項目情況、資金明細等關鍵事宜,在幾年內(nèi)也沒有向社會公示。這種既不尊重捐款人、也不透明的運作方式,怎么能夠贏得社會信任,怎么能夠打消公眾關于項目是否存在腐敗的疑慮呢?
好心辦好事也必須充分尊重規(guī)則,紅會使用善款須有“程序潔癖”——除了牢固樹立慈善運作的規(guī)則意識、程序意識,不折不扣地執(zhí)行各項制度規(guī)則,嚴格按照程序要求推進慈善項目,還必須拒絕任何有可能引發(fā)問題、誤解乃至容易滋生腐敗的變通措施。否則,彈性過大、隨意度過大的慈善,根本無力擋住權力濫用和權錢腐敗,聲東擊西飄移不定的慈善項目實施,更容易傷害公眾的善念慈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