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產權房的風波不曾停歇。 一方面承認土地是村集體用地,另一方面卻又否認房屋的小產權性質;簽訂的是招商合同,卻可以使用70年。C-PARK時尚廣場,這一號稱北京房山地標性的城市綜合體項目上演著自說自話的悖論。 在限購的背景下,商住兩用項目披著不限購可貸款的金紗,吸引了一眾購房者。然而,其50年的使用權還是令許多人心存芥蒂,或是商水商電的成本阻攔了部分人的腳步。與商住兩用項目這些不便相比,C-PARK時尚廣場如同完美的情人——70年的使用權、民用水電。在北京房價持續(xù)走高的背景下,該項目6000元/平方米的均價讓人產生“我心向往之”的沖動。 剝繭抽絲,C-PARK時尚廣場終繞不過產權性質的疑慮。面對質問,悖論似是上佳選擇。 所謂“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fā),而是由鄉(xiāng)政府或村政府頒發(fā),所以叫做“鄉(xiāng)產權房”,又叫“小產權房”。鄉(xiāng)鎮(zhèn)政府發(fā)證的所謂小產權房產,實際上沒有真正的產權。這種房沒有國家發(fā)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國土房管局也不會給予備案。 國土部牽頭治理的小產權房,正是這種情形。 C-PARK時尚廣場的銷售人員雖然一方面積極否認房子小產權房的性質,但另一方面卻也承認,房產是簽署招商合同,并用“項目在相關部門備案”來消解公眾的困惑,但是在北京市規(guī)劃委員會的備案項目名稱只是“顧冊綜合批發(fā)市場改擴建項目”,并無“C-PARK時尚廣場”,這份核發(fā)于2009年7月24日的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標示建設地址為“房山區(qū)城關街道辦事處顧冊村”。至于70年的使用權,則是由租賃合同的20年以及補充協(xié)議中開發(fā)商贈送的50年組成。 目前,只有住宅立項的土地使用權是70年,商業(yè)立項的土地使用權一般為40年或50年,集體土地的承包權只有30年。如此看來,又何來70年的使用權,更何況該地塊早在2009年就已經發(fā)放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開發(fā)商如何兌現70年使用權的承諾。 即便是部分商住兩用項目沒有獨立的房產證,但依舊是合法購買,使用、出租、轉讓不存在任何法律糾紛,而小產權房則面臨著全面清理。 雖然C-PARK時尚廣場打著“自住投資兩相宜、不限購”的旗號,但其本質,還是不合規(guī)的小產權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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