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國會日前通過個人信息保護法案,違法發(fā)送垃圾信息的機構或個人可能會被重罰100萬新元
(約合514萬元人民幣),違法發(fā)送一條垃圾短信,可能面臨最高1萬新元(約合人民幣5.14萬元)罰款。同時,新加坡政府宣布,將成立個人信息保護署,負責處理這一法案的相關事宜。 垃圾短信給國內廣大手機用戶造成“信騷擾”已經(jīng)令人忍無可忍。剛剛過去的“十一”黃金周,垃圾短信呈現(xiàn)前所未有的集中爆發(fā)式增長。根據(jù)騰訊手機管家發(fā)布的黃金周垃圾短信用戶舉報的數(shù)目顯示,9月30日至10月7日用戶舉報垃圾短信總數(shù)接近900萬條。其中,廣告類垃圾短信占比達到了52%,居用戶舉報垃圾短信類別之首。另外,詐騙類垃圾短信占比23%,違法類與其他類垃圾短信占比分別為17%與8%。人們不禁問,我們身邊的“信騷擾”何時能不泛濫? 治理“信騷擾”難,原因究竟出在哪?筆者認為,根本原因是我國相關法律遲遲不出籠。在我國,個人信息保護法已經(jīng)醞釀6年,但時至今日仍未正式進入立法程序。目前世界上已有50多個國家和地區(qū)制定了保護個人信息的相關法律。二則是現(xiàn)有法規(guī)條例對于“垃圾短信”定義尚很模糊,這給監(jiān)管增加了一定難度。由于界定的模糊,讓“垃圾短信”最終成為一個偽問題。而新加坡個人信息保護案細則中指出的
“人們可以在政府建立的名單上注冊,機構或個人將被禁止向名單上人員發(fā)送垃圾信息,任何機構在收集私人信息時都必須征得信息所屬人的同意,并告知收集信息的用途,但不包括用于研究、醫(yī)療和新聞用途的信息”,這無疑為我國相關法律界定“垃圾短信”提供了一個一竿子到底的解決方案。 為了配合“重罰”,盡早推行手機實名制,也是一個重要內容。雖然推行手機實名制早有政府文件,但至今依然是雨點大、雷聲小。正因為手機實名制沒有真正落實,犯罪分子有恃無恐,點對點短信群發(fā)由此成為“黑”、“黃”短信的溫床。此外,我國現(xiàn)行電信管理條例并沒有就實行手機實名制后用戶的身份信息保護作出詳細規(guī)定,因此用戶也不太配合?梢詳嘌缘氖牵绻话炎璧K手機實名制推行的這些瓶頸打破,即便重罰,“垃圾短信”充斥的難題也無法得到系統(tǒng)性的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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