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攀枝花市強制公職人員捐出一個月基本工資”在網上被傳得沸沸揚揚。 攀枝花市慈善會很快出面否認存在強制捐款,并稱此次捐贈是以自愿為原則。同時也承認,個別單位由于宣傳不夠、工作不細、方法簡單,造成部分員工對此次捐贈活動不理解、不支持,產生“強捐”、“被捐”等說法。 “強捐”,這個近年來已經屢見不鮮的字眼,時不時挑動著人們的神經,傷害著慈善事業(yè)的發(fā)展。 支持教育得捐款,扶貧濟困得捐款,建造公園、博物館還得捐款,甚至買彩票中了大獎也得捐款。形形色色的捐贈名目背后,是看不見的行政權力在助推。一紙公文、甚至某些領導干部的口頭意見,都成了強制人們捐贈的理由。當慈善被公權力綁架,捐贈便已不再是人性偉大的體現,只剩下服從強權的無奈。 很多強制捐贈的初衷是好的,但是發(fā)起者們卻無視這樣一個基本事實:捐贈是一種發(fā)自內心的真實意愿表達,體現著人性中無私和互助的精神,是否捐贈、捐贈多少都應該由捐贈者自己決定。強制捐贈將這種自愿行為變成了“迫于行善”,不僅會降低民眾對慈善的熱情,而且還可能對捐贈者造成經濟負擔。 更嚴重的是,某些強制捐贈從一開始便制定了任務金額,并通過攤派和層層分解,將捐贈數額細化到人頭。這樣一來,本應該體現愛心的無私行為被異化成了某些領導干部撈取政治資本的盛宴。表面上是自愿行為,實則是明火執(zhí)仗的打家劫舍。尤其是當捐贈結果和款項的流向不透明時,“是捐贈還是斂財”的疑問便會持續(xù)地啃噬民眾對于慈善的信心。 中國的慈善,再也“傷不起”了。近年來某些不爭氣的慈善機構被曝出的丑聞,讓慈善在人們心中蒙上了污名,任何違背人性規(guī)律的行為都會加速這一情況的惡化。只有尊重人們的自由意志,才能讓捐贈真正地成為自發(fā)、自愿的無私行為,而這也才是維系慈善事業(yè)的應有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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