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上海居住證滿3年可購二套房”的新聞傳得沸沸揚揚。消息的緣起是有傳言稱,上海樓市調控政策出現微調,外地戶籍居民持長期居住證滿3年,可以享受本地戶籍居民同等購房資質,即可以購買第二套房。對此,上海市房管局有關負責人明確表示,這一操作辦法從限購政策開始實施時就已經執(zhí)行,上海樓市限購政策沒有調整變化并將繼續(xù)嚴格實行,云云。 根據中國上市公司輿情中心的監(jiān)測,微博上此事的討論十分熱烈。姑且不糾結于上海的房產調控是松動還是從未改變,但此次官方的明確表態(tài),無疑是確認“上海居住證滿3年可購二套房”,這與此前公眾的認知還是有一定的差距。有網友于是把這一事件與此前佛山、蕪湖“政策幾日游”事件結合起來,認為“上海政府也開始頂不住樓市成交低,賣地收入少了,開始放松外地人購買二套房了”,也有網友認為:“(限購)雖然使交易量下來了,但怎么還是買不起房子?”此外有人認為,這是限購令松動的前兆,樓市才是帶動經濟回暖的重要指標,限購令的退出只是時間問題。 客觀而言,本輪房地產調控以“房價回歸合理水平”為目標,以在房價上漲過快的重點城市限價和針對特定人群限購為主要手段。這種對于價格和購買資格的人為干預,其實與幾十年前的民眾所熟悉的糧票肉票在本質上無異,行政色彩和應急意味濃厚,對市場實行了直接的干預,一定程度上對戶籍制度改革和勞動力自由遷徙亦有妨礙,所以本輪調控一開始就被定義為一種臨時性的應急政策。我們看到,或許是因為當時情勢嚴峻,決策時間緊張,這項臨時性政策的出臺時并沒有對調控目標進行量化描述,也沒有對政策執(zhí)行時間進行嚴格界定。 比如去年的“國八條”對住房限購措施的表述是“在一定時期內”從嚴制定和執(zhí)行,這種表述過于模糊,留下了彈性運作的空間。保證彈性空間的好處是決策層更加靈活,但市場各方,乃至地方政府和中央有關部門之間則因為利益訴求各異,或是因為認識高度參差,難免會有理解上的不同。所以到了去年年底部分城市限購令到期,外界揣測限購即將“自動失效”時,住建部則再次發(fā)出了要求地方限購政策延期的通知,地方政府的“政策競猜”遭遇尷尬局面。 對于一項臨時性的應急政策再次延期,決策層當然有視為必要的理由。但同時也應看到,在信息不透明的情況下利益各方靠“競猜政策”、“試反應”進行決策可以被視為一種博弈,而這種博弈客觀上造成國家資源和社會財富的耗費,甚至是某一時段某個城市的“朝令夕改”,這種行政成本同樣讓民眾無所適從。更為重要的是,限購令客觀上面臨著退出難題,有不少人認為,貿然取消限購,可能會激發(fā)房價報復性上漲,調控成果將付之東流。所以對于本輪房地產調控的目標、限購政策的調整窗口如何打開、限購退出后會有怎樣的跟進政策等全社會共同關心的問題,也亟待管理層盡快給出更為量化和更為明確的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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