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蕪湖市政府發(fā)布有關2012年在蕪湖買房可免契稅及購新房發(fā)補貼等信息,一度被市場普遍解讀為是地方政府出臺的又一樓市救市新政,但時隔幾天后,蕪湖市的這一新政被緊急叫停。這一事件的反反復復,既透露出當前地方政府拯救樓市的迫切心情,又折射出中央政府對房地產調控的堅定決心。 但是,這一事件再次警示我們,受自身利益驅動,地方政府具有極強的動機再掀新一輪的樓市救市新政,史稱最嚴厲的房地產調控稍有不慎,就有再度面臨挫折或夭折的可能性。 第一,從根本上講,在當前房價尚未出現實質性合理回歸的前提下,地方政府之所以要推出各類或暗或明的樓市救市舉措,根本原因在于地方政府是以往房地產市場活躍或過度繁榮的最大受益者之一。 由于受近年來嚴厲房地產調控的巨大影響,國內樓市的成交持續(xù)低迷,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房價的進一步上漲,進而又抑制了地價的上漲,這使得掌握了土地供給壟斷資源的各級地方政府,無法再增加其土地出讓收益及其他房地產交易收入。但相關統(tǒng)計數據顯示,土地出讓收益或其他房地產交易收入依然是目前我國大部分大中型城市的主要財政收入來源,前幾年有的地方甚至超過50%以上的財政收入來自于土地出讓收益。所以,這一現狀讓各級地方政府憂心忡忡。 這就有了眼下蕪湖市政府試圖通過實施買房可免契稅及購新房發(fā)補貼等內容的樓市新政,以尋求對當前嚴厲房地產調控的“突圍”。從這個角度分析,優(yōu)先考慮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促使各級地方政府敢于冒險出臺各類救市舉措,與中央政府的房地產調控大打“太極拳”,以此化解當前房地產調控對其自身利益構成的較大損害。試想,如果突圍一旦成功,地方政府又可以沿襲“土地財政”模式而輕松獲得財政收入快速增長,但這種增長是不可持續(xù)的,因為是以房價和地價的持續(xù)上漲為代價的,其負面影響巨大。 第二,各級地方政府目前面臨的最大問題,莫過于土地出讓收益減少、地方融資平臺需要清理及地方政府換屆導致投資沖動增加等,導致地方政府急需想方設法地增加其財政收入。這使得其不甘忍受當前持續(xù)低迷的樓市,因為活躍的樓市才能帶來地價的復蘇與上漲,才能獲得來自土地出讓收益等更多的財政收入。 確實,2012年各級地方政府將面臨1.84萬億地方債務到期,但地方政府用以債務擔保的資產主要以土地資產為主,其中土地出讓收入等是目前地方政府最主要的償債資金來源之一。要想化解當前的各類地方融資平臺風險,地方政府需要增加其財政收入來彌補償債缺口。 還有,換屆后各級地方政府為布局或追求其未來政績(或言GDP考核目標),短期內也急需獲得大量資金。那么,大量資金從何而來?地方政府最便捷的生財之道,便是將手中掌握的土地供給壟斷資源“換成”巨額的土地出讓收益。 所以,從當前地方政府面臨的各種壓力來看,它們也急切需要通過出臺或暗或明的樓市救市措施的“杠桿”效應,來盡快增加其財政收入,阻止因為樓市低迷對其未來財政收入可能造成大幅下降的負面影響。 第三,鑒于地方政府偏好于優(yōu)先考慮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特別是我們仍然難以有效控制其自利的行為,它們必然會以各種各樣的名義或形式出臺樓市救市舉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應對之風的結果之一,是會讓房地產調控“無功而返”,這已被歷史經驗屢屢證實,暗示史稱最嚴厲的房地產調控也可能再次面臨“空調”的風險。在當前房價尚未真正展開實質性合理回歸之前,這種風險恰恰是最值得我們去警惕和防范的。 不過,好在當前中央政府對房地產調控不動搖的決心與信心異常堅定。在繼去年佛山市出臺放寬限購條件的“樓市新政”被叫停后,出臺才3天的蕪湖市的“樓市新政”再次被緊急叫停,從中既反映出當前房地產調控的復雜性——地方政府具有出臺樓市救市措施的強烈需求,又顯示出當前中國堅持房地產調控政策不動搖的決心,因為“放松”房地產調控或使未來中國經濟面臨“硬著陸”的風險,這與促進房價合理回歸的房地產調控基本目標是相違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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