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經營報》報道,北京等中國城市普遍采用的PM2.5監(jiān)測設備,是美國賽默飛世爾公司基于震蕩天平技術生產的儀器,在美國絕大部分地區(qū)已被更準確的β射線法儀器取代,前者測出的數據比后者低15%~17%。 震蕩天平法監(jiān)測結果偏低,2006年時就已招致國際社會普遍質疑,隨后增加了震蕩天平法監(jiān)測儀須加裝FDMS分析儀(以校正結果偏差)的要求。但中國不少城市已購買并投入使用的震蕩天平設備都未加裝該分析儀。震蕩天平法監(jiān)測儀只有賽默飛世爾公司一家公司生產,價格竟兩倍于進口β射線法儀器,且其賣給中國的不完整的設備比美國的完整設備價格還昂貴得多。 《中國經營報》報道援引業(yè)內人士所言稱,現在國內各地購買了大量震蕩天平法監(jiān)測儀,如果遵循美英等國主導的國際慣例,必然造成這些設備儀器被淘汰、意味著相關采購資金投入的浪費;并且可能讓此前公布的監(jiān)測數據都面臨質疑。 對這種顧慮,需一分為二看待:一方面,國家環(huán)保主管部門及地方,未能及時調整我國相關監(jiān)測標準及設備準入規(guī)定,確有失職之嫌,造成各地用更高的采購資金買來了技術落后且不完善的監(jiān)測儀器。 另一方面,承認并糾正錯誤固然可能導致輿論上的一時被動,卻是避免更大資金浪費、更危險輿論處境的唯一選擇。已大量配備、未加裝FDMS分析儀的震蕩天平法監(jiān)測儀已成沉沒成本,令人痛心,但相比未來國內388個地級市以上城市20多億元的監(jiān)測儀器采購而言,仍是一個小數目。將錯就錯的代價一定比當前沉沒成本更高。 相關部門當前需要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停止對未加裝FDMS分析儀的震蕩天平法監(jiān)測儀的采購;第二,與供應商協商,為已購買并投入使用的震蕩天平法監(jiān)測儀配備FDMS分析儀,如對方拒絕配備,環(huán)保部門應追加一定經費配齊FDMS分析儀,并停止與該供應商的采購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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