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實施條例》即將實施。針對實施中的問題,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進行了解答。其中最引人關注的信息是:占現(xiàn)有乘用車總量87%左右、排氣量在2.0升及以下的排量較小的乘用車,稅額幅度適當降低或維持不變;10%左右的稅額幅度適當調(diào)高;3%左右大排量車稅額幅度有較大提高。(12月19日《廣州日報》) 87%車主車船稅稅負降低或不變,只有少數(shù)車的稅負有較大提高顯然,稅務部門是想用這個“87% 車主的負擔不會增加”來論證法規(guī)的正當性。 這些數(shù)據(jù),看上去很美。多數(shù)人負擔不會增加,增加的是少數(shù)人負擔大排量車承擔更高的稅負,似乎也符合稅負公平理念和節(jié)能減排取向,以此引導使用小排量車。不過我覺得這只是表象,公眾不要被看起來“對大多數(shù)人無害”的統(tǒng)計數(shù)據(jù)所引導。一種改革、一種稅收本身正不正當,不是看“會不會增加大多數(shù)人的負擔”,而要看他本身合不合邏輯,是不是必要。我覺得,這個將要實施的法規(guī)還是有一些問題的。 首先,一刀切地、單純以排量來收稅,其實并不太公平。正如去年兩會審議時一位人大常委會委員所說,一部國產(chǎn)排量3.0的車和一部合資的排量3.0的汽車,可能價格相差數(shù)十萬。這兩種價差這么大的車交同樣的稅,顯然不合理。在排量中,還應要參考價格和其他因素。 再說車船稅的節(jié)能減排功能,顯然,車船稅是難以承載這種功能的。只能燃油稅才能起到推動節(jié)能減排的作用。燃油稅,多排多交,不排不交,多開多交,不開不交,這種作用是看得見的。而車船稅則不然,只要你買了車,無論你開不開,都得交稅,根本無法引導社會的節(jié)能減排。 最關鍵的是,車船稅其實是一種重復征稅。中國人的稅負痛苦指數(shù)高,車主的稅負就更重了。一部車上不知道疊加了多少種稅費。購置稅、過路費、增值稅、保險費、年審費、牌照費……五花八門,多如牛毛。從一輛汽車上掏了這么多錢了,這種稅法正當性有多少? 除此,還有不少問題,比如車船稅為什么不考慮車的使用年限和折舊?一輛使用了8年多的舊車,與新車交同樣的稅,也顯失公平。無論如何,“87%車主稅負不變”的利好,是無法掩蓋車船稅法某些欠考慮之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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