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以境外合法獲得的人民幣直接投資,還是以外幣直接投資,都在資本項目管理的范圍內;在人民幣還不是自由兌換貨幣的情況下,資本項目如何管理首先是央行及其下屬外管局的權力。 商務部新聞發(fā)言人8月24日表示,該部已于近日下發(fā)《關于跨境人民幣直接投資有關問題的通知》并公開征求意見,說是爭取在9月開始實施。據此意見稿,商務部將允許包括港澳臺在內的外國投資者,以境外合法獲得的人民幣在中國大陸直接投資。 但這卻是一個遲到的意見稿,按照意見稿規(guī)定所謂境外合法獲得的人民幣包括兩個部分,一是外國投資者在境外通過合法渠道獲取的人民幣,包括但不限于通過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境外發(fā)行人民幣債券或股票等方式取得的人民幣;二是外國投資者從中國境內所投資的外商投資企業(yè)獲取并匯出境外的人民幣利潤以及轉股、減資、清算、先行回收投資所得人民幣。 但由這兩個部分來源的人民幣資金,實際上在中國大陸早已有大量的投資。比如于今年4月23日在香港掛牌的首只人民幣計價的IPO股票,李嘉誠家族旗下長江實業(yè)集團的房地產信托基金(REIT):匯賢信托,其中有大陸資產和項目,李嘉誠開發(fā)的北京著名的東方廣場就是這只信托里的資產。 而該意見稿規(guī)定“不能投資有價證券”更是難以落實。因為跨國企業(yè),它們在中國的實體有大量的盈利是人民幣的現金狀態(tài),這部分資金即使在公司內部也存在境內外結算,這些資金明顯需要現金管理;而委托國內的金融機構購入中國國債,是現金管理的最佳方式之一。這個不爭的事實,在中國銀行間市場可以經?吹健 何況在華外國企業(yè)用境外人民幣,尤其是自己盈利結余的人民幣事實上的投資就更多,更廣泛——簡單地說麥當勞設分店,花旗銀行在都市樓宇里設ATM機,都可能屬于境外人民幣的投資范圍。 最大的問題還不止于此。因為直接投資,無論是以境外合法獲得的人民幣直接投資,還是以外幣直接投資,都在資本項目管理的范圍內;在人民幣還不是自由兌換貨幣的情況下,資本項目如何管理首先是央行和外管局的權力。而央行此時并未有相應的文件說可以進行境外人民幣的境內投資,倒是在1月份下過文件說人民幣可以直接在海外投資。 此外,今年1月份上海就已經開展外商投資股權投資企業(yè)的試點工作。雖然上海的試點是極其謹慎的,但按照試點工作的相關規(guī)定,將允許部分符合條件的外商將其部分外匯資本結匯用于對股權投資基金的出資。這項規(guī)定無疑與意見稿有所沖突,因為很難說這部分資金不會在境內外走一個結算來回的過程。 不過商務部遲來的意見稿,倒是說明一個問題,即對人民幣資本項目整體的放開(經常項目在1996年就開放了),在中國始終羞羞答答的。當然人民幣自由兌換的確是需要十分小心,羞羞答答不過是這種漸進特色的比喻。但羞羞答答的制度性的滯后,雖然沒有完全阻隔包括人民幣在內的多種貨幣的直接投資,但卻顯示出政府各部門對人民幣自由兌換理解的相互矛盾。 而現在恐怕是到了該統(tǒng)一法規(guī)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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