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4月20日),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第三次上調進入法律程序,“減稅”正在逐步走進民眾的生活。 按照目前已披露的內容,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由現(xiàn)行的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將9級超額累進稅率減少到7級,相應調整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和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稅率級距。據財政部副部長王軍表示,納稅人口將減少到稅基人口的12%,有4800萬人以上因此受益,另據測算,提高起征點使個稅收入減少900億元,加上稅率調整,最終減少1200億元左右。 上調個稅起征點與減少稅率層級,是稅收改革的大趨勢,雖然按目前的方案,對中產階層的減稅力度還稍顯不夠,但無論如何,對于現(xiàn)有的進步,仍然值得肯定,并希望在改革中蘊含的減稅精神能夠通過持續(xù)的改革煥發(fā)生機。 此次改革的實質是保障普通民眾的生活質量,讓利于工薪階層,重點監(jiān)管高收入階層的避稅漏稅環(huán)節(jié),以實現(xiàn)政府的收支平衡,建立貧富相對平衡的社會。因而,讓利于民與增加稅收監(jiān)管缺一不可。 與此次審議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相呼應的是,就在前兩天,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關于切實加強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征管的通知》,要求切實加強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的監(jiān)管,其中多處涉及“資本利得”,例如從事房地產、礦產資源投資、私募基金、信托投資等活動的高收入人群;做好高收入行業(yè)工薪所得征管,尤其是各類獎金、補貼、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等激勵所得。高收入者的資本所得等已經成為監(jiān)管重點,通過定向增發(fā)等方式的避稅漏洞有望被一一封堵。 稅收作為重要的社會激勵機制,通過讓利于民可以保障內需不下降,是培育中產收入階層的題中應有之義;而增加高收入階層的稅收監(jiān)管,則是消除貧富差距、防止損不足而補有余,維持財政基本平衡的重要手段。如果沒有收支的平衡,那么所謂的讓利于民就會逆轉為普遍的通脹,以通脹與資本兌現(xiàn)的方法隱蔽地加大貧富差距。 在民眾的期待視野中,除了針對個人減稅方案之外,也期望減稅政策能更多惠及民營經濟。這次修法對此也有回應,在個稅調整的同時,也相應調整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和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的稅率級距,使得生產經營所得稅負均有所下降。 全國工商聯(lián)研究室專家在今年初發(fā)布的《國有和民營企業(yè)發(fā)展速度及效益狀況比較》報告顯示,央企稅負相比民企稅負不到3倍,加上政府補貼、平價貸款等,民企的總體費用不在央企之下,但成本費用利潤率民企已經超過央企。如果能有更大幅度的減稅改革,民企的發(fā)展空間會更大。 中國正在推進的稅費體制改革,有必要延續(xù)已有的減稅思路,真正步入一個“減稅時代”,給予中小企業(yè)盡可能大的成長空間,使之成為中國未來制造業(yè)與創(chuàng)新產業(yè)的脊梁。任何一個制造大國,都不可能離開活躍而有創(chuàng)新力的民企,以德國為例,富有活力的中小企業(yè)占比99.7%,在全球范圍內擁有無可替代的競爭力,對于中小企業(yè)的稅收以及補貼政策功不可沒。 通過對中低收入階層減稅培育中產收入階層,通過對實體經濟的稅收改革,培育有競爭力的中小民營企業(yè),建立普遍的納稅意識與公平的稅收機制,才能奠定中國經濟、社會最堅實的發(fā)展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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