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經過多次測算、修訂,將在4月20至22日召開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二十次會議上進行初審。如順利通過,將于6月底進行二審,二審獲通過則最快于下半年頒布實施。 另據媒體披露,個稅的工薪所得費用扣除額預計將會調整為3000元,稅率結構調整為7級累進稅率,將有超過九成的個稅納稅人稅負減少,極少數高收入者稅負適度提高。再據新華網報道,記者17日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于近日正式下發(fā)通知,要求切實加強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征管。 這三條消息集中揭示了個稅調整和監(jiān)管現狀:修改后的個稅法估計下半年實施;個稅起征點預計在3000元,9成人將減輕稅負;加強高收入者個稅征管以防止偷漏稅。顯而易見,這三條消息披露的內容,都是順應民意之舉,值得肯定。 不過,仍然要說此次調整個稅意義有限。因為這次個稅調整之后,仍舊是分類所得稅制,而不是綜合所得稅制,距離稅制公平還有距離;更重要的是,調整個稅要綜合考慮公民實際稅負,眼睛不能只盯著個稅,但從各種報道來看,似乎是盯著個稅來調整個稅。 在我看來,調整個稅不僅要看直接的個稅稅負,還要看各種間接稅負。如果不考慮間接稅負,調整個稅為民減負的意義就很有限。這是因為,在個稅之外,公民還承擔著繁雜而沉重的間接稅費。有學者透露:間接稅是個稅的8倍?梢,只調個稅減輕不了多少負擔。 因此,在修訂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時,該測算的不僅是個稅調整之后,公民減輕了多少稅負,政府減少了多少稅收;還應該測算公眾承擔的間接稅負,看看間接稅負能否調整,如果間接稅負暫不調整,就要考慮進一步減輕個稅稅負。 據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一季度居民消費價格同比上漲5.0%,其中3月份居民消費價格同比上漲5.4%。這是居民生活壓力大增的折射。而財政部最新數據顯示,今年一季度個人所得稅的收入達到2038億元,同比增長37%,而同期,城鄉(xiāng)居民名義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20%。政府個稅收入增長相比居民名義收入增長明顯過快。 也就是說,這些權威數據一方面顯示物價上漲背景下居民生活負擔加重;另一方面,個稅收入數據又顯示居民稅負過重。換言之,居民同時承擔了多重壓力:物價壓力、個稅稅負壓力、間接稅稅負壓力以及其他經濟壓力。 所以,這輪個稅調整需要通盤考慮,既要考慮到物價上漲趨勢、全球性通貨膨脹等因素,還要考慮到公民身上的各種間接稅負以及各種亂收費,不能過多考慮政府稅收的減少。我以為,這次個稅調整最好事前征求民意,讓個稅調整有民意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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