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重慶電
備受關注的重慶“城管打死小販事件”近日有了新進展,重慶市第五中級法院近日正式開庭審理此案,公訴機關指控3名被告周某、代某、肖某構成故意傷害罪。 今年7月30日中午,重慶渝中區(qū)兩路口綜合執(zhí)法大隊的周某等4名執(zhí)法人員執(zhí)法時與攤販劉建平發(fā)生口角和抓扯,周某、代某、肖某3人將劉打倒在地,送醫(yī)院搶救無效死亡。
公訴機關指控3名被告周某、代某、肖某構成故意傷害罪。辯護律師為3名被告作了罪輕辯護。在庭審中,控辯雙方在3個問題上展開激烈的辯論,一是3個被告行為是否屬于正當防衛(wèi),二是死者有無過錯,三是3名被告有無自首情節(jié)。3名被告一再辯稱,劉建平使用兇器暴力抗法在先,他們隨后才開始正當防衛(wèi),最多算防衛(wèi)過當。公訴人稱,3名城管在將菜刀奪下來后,采取報復行為,對劉建平拳打腳踢、卡脖子,這完全符合故意傷害,根本不存在正當防衛(wèi)和防衛(wèi)過當之說。 因案情重大復雜,法官宣布將擇日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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