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鄭州電
儲戶的34.9萬元存款被人通過網上銀行盜走。日前,河南省獲嘉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銀行賠償儲戶的所有損失。據(jù)悉,這是河南省目前數(shù)額最大的網絡銀行被盜案。 張磊是河南省新鄉(xiāng)市獲嘉縣某企業(yè)的負責人,2006年10月,他在某銀行開通了網上銀行。2007年9月17日,張磊在該存折上存了30余萬元。當天下午2時許,當他到銀行取錢時,卻被告知賬戶上只剩560元。經詢問,原來是自己銀行卡上的存款34.9萬元被別人轉走支取了。在發(fā)現(xiàn)自己的存款被轉入姓名為丁嘉偉的借記卡上后,張磊曾多次要求支取存款,但均被獲嘉縣某銀行拒絕支取。為此,張磊認為銀行違反了其及時支取存款的合同義務,而基于此造成的損失被告應承擔賠償?shù)倪`約責任。 獲嘉縣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張磊在被告處開戶,并注冊辦理了電子銀行用戶,雙方即建立了儲蓄存款合同關系。被告在雙方之間的合同關系中,負有及時支取存款的義務。而本案中,被告在沒有證據(jù)證明張磊存款被竊取的原因屬于張磊泄露了客戶證書及相應密碼的情況下,仍應承擔及時支付存款的民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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