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拉動旅游消費市場,杭州市旅游委從3月1日起面向全國游客發(fā)放總額為1.5億元的“杭州旅游消費券”,該券在上海受到市民熱捧,甚至引發(fā)部分人的哄搶。但是記者跟蹤采訪手持旅游券消費時卻發(fā)現(xiàn),盡管6人的消費總額達到3357元,但僅抵用了390元的旅游券。游客反映,旅游券的限制比想象的多,如商家往往準備不足,每次旅游券使用都很耽誤時間,而喜歡的餐廳和酒店也并非指定商家,所以“嘗鮮”的滋味實屬不易。(《東方早報》3月9日)
自從春節(jié)前北京市政府官員親赴天津發(fā)放旅游券、打響旅游公關(guān)戰(zhàn)以來,類似的活動立即在全國興起。其中,有的反響不錯,也有的不盡如人意。而種種的不盡如人意,幾乎都圍繞著旅游券是否實惠而展開。從情理來分析,旅游券的任何實惠,其實都只是一種擴大消費的引線,誰要是指望“除了享受實惠,不再多消費一分錢”,那絕對是會失望的。因為小賠大賺,向來是商家促銷的運作規(guī)律。 但是與商家促銷有所不同的是,旅游券是政府出面,向異地消費者派發(fā)的。政府信譽蘊含其中,使這張旅游券的分量絕不等同于一般的商家促銷券,因此應該格外慎重。否則,會自毀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