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節(jié)期間,陽新縣白沙鎮(zhèn)山口村一位在縣城工作的干部回家,發(fā)現進村的主干道仍是沙石路,便問村民:這條路交通局早就撥款修水泥路了啊,現在怎么還是老路? 村民們聽后吃驚不已,便找到縣交通局打聽真假,發(fā)現交通部門還真撥款30萬元,用于修建該村3公里的通村公路。進一步打聽得知,雖然報表上寫的是為山口村修路,但實際卻被“調包”到相鄰的石清村。因此,這筆錢也就被轉到了承包石清村通村公路的包工頭劉富河賬戶上。(12月5日《楚天都市報》)。
在這個調包項目中,所有需要的手續(xù)都是完備的,所有應該履行的程序都是齊全的,申請報告、收款收據一樣不少,而且還通過了交通部門的驗收。 為了保經濟平穩(wěn)較快增長,國家計劃拿出4萬億元以擴大內需。除這4萬億外,各地還計劃拿出10萬多億增加投入。相對于這10多萬億的投資,30萬元的項目不算什么。但是,就是這樣一個小項目,就有人這樣處心積慮地“偷天換日”。但愿這10多萬億的投資不出現類似的“調包”事件。 因此,解剖這個30萬元項目“調包”的過程,找出它一路綠燈的癥結,從中找出制度和程序上的漏洞,有針對性地完善項目監(jiān)督機制,是值得有關部門重點研究、認真對待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