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稅方案已經基本成熟,但具體時間表還沒有定”。昨日,國務院振興東北等老工業(yè)基地辦公室副主任宋曉梧在京表示,財政部和稅務總局正在抓緊出臺資源稅方案,目前該方案已經得到決策層認可,但由于資源稅涉及物價和宏觀調控問題,目前還難以出臺。(見7月9日《每日經濟新聞》)
我國資源稅改革是在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建立“兩型社會”的大背景下,以稅收如何促進“兩型社會”建設為出發(fā)點展開調研并進入決策的,要通過改革現行的資源稅制度,適當提高資源稅的稅額、擴大資源稅的征稅范圍,充分發(fā)揮稅收在促進節(jié)能環(huán)保方面的調控功能,進而促進我國實現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從這個意義上講,我國資源稅改革是一項功在千秋,有利于可持續(xù)發(fā)展的系統(tǒng)工程,其意義十分深遠。 然而,在我國資源稅改革方案基本成熟之際,卻遭遇經濟過熱,物價上漲,通貨膨脹壓力增大。在這個時候,如果出臺資源稅改革方案并付諸實施,必然導致煤炭、石油等資源開采企業(yè)的稅負增加,同時傳導到下游企業(yè),最終也會轉嫁到消費者,從而加劇物價上漲,增加通脹壓力,因而國家在出臺資源稅改革方案上就不得不慎重考慮了。 其實,無論在什么時候出臺并實施資源稅改革方案,都將會給宏觀經濟帶來一定的影響,有關人士分析認為:如果在經濟衰退的環(huán)境下調整增加資源稅,則會由于消費不足和生產過剩導致資源品議價能力削弱,帶來相關企業(yè)在價格變動中承擔較大部分的成本上漲,稅收的變化和負擔將大部分加在資源生產部門上,價格無法傳導而成本卻上升,結果將會加劇經濟衰退。但是,如果我們總是在考慮如何回避推行資源稅改革給宏觀經濟造成的負面影響,那么資源稅改革也許很難有一個盡于人意的“最佳成熟期”。 因此,在推行資源稅改革上,我們既要考慮當前更應著眼長遠。目前我國較低的資源價格不僅不能反映資源的需求稀缺程度,而且也不能完全反映供求關系以及環(huán)境污染造成的外部成本,只有推行資源稅改革才能使這種狀況得以改觀,雖然當前推行資源稅改革會增加通脹加壓力,但從長遠大計著眼,推行資源稅改革是越快越好,因為它更有利于使人們在利益受損中增強節(jié)能環(huán)保意識,更有利于建立起一個有利于節(jié)能環(huán)保的長效機制,使我國在建立資源節(jié)約型和環(huán)境友好型社會上邁出實質性的步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