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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27 阿計(北京 媒體從業(yè)者) 來源:新京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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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醫(yī)改方案透明化,以及最大限度的公眾參與,進而為明年全國“兩會”期間討論醫(yī)改方案乃至高質量地運行重大事項決定權,提供充足的信息、民意等資源的支持,已成當務之急。 昨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聽取國務院關于城鄉(xiāng)醫(yī)療衛(wèi)生體制改革的報告。另據(jù)《半月談》報道,衛(wèi)生部黨組書記高強透露,該醫(yī)改方案將會提交2008年“兩會”討論。 涉及全體國民切身利益的醫(yī)改方案,接受人大代表的評判和檢驗,是民生問題受到高度重視的象征。從目前的信息看,尚不能確定即將提交明年“兩會”的醫(yī)改方案,究竟是一般意義上的討論,還是經(jīng)過充分審議后由全國人大決定其是否付諸實施。不過,從社會的普遍心理看,顯然期待后者,這就涉及能否啟動人大的重大事項決定權。 立法權、決定權、任免權、監(jiān)督權等“四權”,組成了人大權力體系。在全國人代會上頻頻使用并為人們熟知的,是立法、人事任免等,而肩負著對國家和社會重大問題作出決定之重任的重大事項決定權,更多體現(xiàn)在審批國民經(jīng)濟計劃、國家預算等常規(guī)性事務方面,大量涉及國計民生的重大經(jīng)濟、政治、社會改革方案,公眾普遍關心的社會難點、熱點問題,以及成本高、影響大的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等,還比較少進入人大決定權的視野。值得一提的是,1992年的七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圍繞當時爭議頗大的三峽工程展開了充分辯論,并最終通過了興建三峽工程的相關議案,也因此成就了上世紀90年代民主決策的一段佳話。 從歷史的教訓看,民意機關倘若不能成為重大公共決策的“把關者”和“守夜人”,公共決策就可能偏離民意的軌道,甚至導致民生惡化等后果。其實,“看病難”、“看病貴”等民生問題的出現(xiàn),與當年推出以商業(yè)化、產(chǎn)業(yè)化為導向的改革方案時,缺乏充分的公眾討論,沒有經(jīng)過民意機關的審議表決就匆忙施行,有很大關系。 人大的重大事項決定權沒有充分被激活,當然有制度設計方面的原因,比如對于“重大事項”的范圍,憲法等相關法律尚未作出十分明確的界定,這有待修法完善。但更重要的是,基于歷史的原因,我國公共決策曾長期采取“行政獨大”的模式。正因此,期待即將提交全國“兩會”的醫(yī)改新方案,能夠成功激活人大的重大事項決定權,實際上也是為了打破行政權力過大的傳統(tǒng)決策模式,尋找一種更具民主性、科學性的決策路徑。 當然,對于醫(yī)改這樣的涉及全民利益的大問題,除了由民意機關把最后一道關,還需要社會公眾的充分參與。醫(yī)改方案在擬制過程中,通過座談會等途徑征詢意見,正在召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也聽取、審議了國務院提交的有關醫(yī)改的報告,但類似的民主參與和信息公開,還須進一步擴大。此前有關方面多次強調的醫(yī)改方案將召開聽征會、向社會公布、聽取公眾意見等承諾,究竟能否兌現(xiàn)還是個未知數(shù)。因此,推動醫(yī)改方案透明化,以及最大限度的公眾參與,進而為明年全國“兩會”期間討論醫(yī)改方案乃至高質量地運行重大事項決定權,提供充足的信息、民意等資源的支持,已成當務之急。 行政部門在技術層面擬制公共政策,普羅大眾在參與層面表達利益訴求,民意機關在表決層面決定公共政策,這樣的決策機制,正是代議制民主體制的價值所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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