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大量廉價藥在市場上長期“冬眠”不醒,一些病號只能望病興嘆,甚至變得孤立無援。國家一方面應積極嘗試建立廉價特效藥儲備制度,另一方面,也必須確保醫(yī)院為廉價藥大開“綠燈”。 國家發(fā)改委藥品價格評審中心副主任盧風霞15日在中歐國際工商學院舉行的第三屆“中國健康產業(yè)高峰論壇”上說,現(xiàn)行國家藥品定價原則處于不斷完善之中,目前正在探索將藥品臨床價值列入定價因素。國家發(fā)改委官員稱,大量質優(yōu)價廉的廉價藥因利潤不高而無人生產。(《長江商報》9月16日)
應當說,完善后的國家藥品定價機制一旦啟動,會給生產質優(yōu)價廉的藥企帶來生產動力,它不僅能使廉價救命藥重新返市,更為重要的是,會給老百姓“看病貴”的堅殼撕開一條口子。 所謂廉價藥,是指各類醫(yī)療機構普遍使用的、用于常見病和多發(fā)病的治療和搶救性藥物。由于利潤低,這類藥品中的許多種,已在市場上慢慢消失。一些有效而常用的廉價藥,不是在市場上多年不見,就是經常斷貨。 正因為有大量廉價藥長期“冬眠”不醒,一些病號只能望病興嘆,甚至變得孤立無援。譬如說,上海一名六歲的孩子因為缺藥而命懸一線,他急需的“救命藥”不過是一種十幾年前普遍應用于臨床、每支只有2元錢的特效藥—————復方新諾明;可是病人家屬、醫(yī)生四處尋找,都買不到這種廉價藥,最后還是借助網(wǎng)絡的力量,在志愿者的幫助下才在江蘇興化的一家藥店里找到了它。而類似這種“急尋廉價救命藥”的事件,近年來在許多地方時有發(fā)生。 面對廉價藥紛紛退市,如果僅僅把板子打向藥廠,似乎也顯得有失公允。因為,追求利益最大化是企業(yè)的天性,也是它們的權利。許多廉價藥盡管藥效顯著但利潤極低,在微利甚至虧本的壓力下,指望市場化的企業(yè)充當救死扶傷的“活雷鋒”,恐怕并不現(xiàn)實。 市場經濟不是“萬能經濟”,它自身也存在很大的盲目性和局限性,有時候更需要政府這只“有形之手”及時出手,才能為市場經濟的健康運行“導航”,以及為失效的市場充當“指南針”。既然廉價藥在市場中有受排擠甚至遭淘汰之虞,而老百姓又須臾離不開它,則政府職能部門自然有義無反顧地站出來,喚醒“沉睡”的廉價藥的責任。 必須承認,目前國家正在探索的藥品定價原則,其主旨是想提高廉價特效藥的政府定價,讓生產廉價藥的企業(yè)有錢可賺,有利可圖。但是,筆者覺得,政府只做這一點還遠遠不夠,就目前來講,要想真正喚醒沉睡的廉價特效藥,至少還要做兩方面的工作: 一方面,國家應積極嘗試建立廉價特效藥儲備制度。世界上許多國家已建立起類似制度,比如,在歐美一些發(fā)達國家,由政府指定一些藥品廠家生產,然后在稅收、資金等方面給予一定的政策傾斜,保證這類藥品的穩(wěn)定供應。在我國,不妨由國家向定點藥廠采購和財政補貼;抑或對承擔這些藥物生產的企業(yè)給予特殊的優(yōu)惠政策,保障其合理利潤,調動其積極性。 與此同時,醫(yī)院要為廉價特效藥大開“綠燈”。一項權威調查顯示,年輕的臨床醫(yī)生對廉價藥的認識幾乎為空白,他們不愿或不敢給病人開廉價藥。筆者的家人在醫(yī)院當醫(yī)生,也非常認同這項調查結果。大家明白,整個藥品市場80%的藥品都是通過醫(yī)院流通的,如果醫(yī)生不愿或不敢給患者開廉價藥處方,那么這些對治療最有效、最經濟的藥品,就很有可能被永遠打入“冷宮”。因此,醫(yī)院和醫(yī)生作為廉價特效藥使用的最后一道關口,也必須修正自己的角色,真正把患者的利益放到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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