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濟南電
從日前召開的山東電力峰谷分時電價政策調整會議上獲悉,自2008年6月10日抄見電量起,山東省將開始執(zhí)行新的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工廠、商業(yè)、辦公區(qū)域、經營場所等高峰用電,最高將按基礎電價上浮70%。但居民生活和農業(yè)用電不在調整范圍內。 據介紹,峰谷分時電價政策,是根據負荷曲線特性,把一天劃分為不同的時段,并對不同時段的用電執(zhí)行不同的電價。實行分時電價,可以發(fā)揮電價的調節(jié)作用,鼓勵用戶調整用電負荷,削峰填谷,合理用電,提高社會經濟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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