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杭州電
20日,經(jīng)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調(diào)解,雙方當事人就杭蕭鋼構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市場虛假陳述賠償糾紛127件系列案件中的118件案件,達成調(diào)解協(xié)議,圓滿結案。 2007年5月至2009年5月,陳艷軍等127名原告分別向杭州中院提起訴訟,訴訟稱因杭蕭鋼構在安哥拉住宅建設項目上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時、不準確、不完整等情形,請求法院判令杭蕭鋼構向陳艷軍等人分別賠償因虛假陳述造成的損失并承擔案件訴訟費用。 杭州中院從服務大局角度出發(fā),充分考慮到保護廣大股民的合法權益,借鑒了其他法院審理此類案件的成功經(jīng)驗,并與原、被告反復溝通,做了大量的調(diào)解工作。5月20日,雙方當事人就其中的118件案件達成一致協(xié)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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