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乎所有信用卡持卡人都會認(rèn)為:當(dāng)持卡消費時,在到期還款日之前還清全部的款項,這樣還款的信用肯定會高于選擇最低還款額的信用,因為每次都全額還款會讓銀行知道自己有充足的還款能力。但事實并非如此。 在同一單位上班、同樣收入水平,且年齡也相同的王先生和李先生去年1月在某銀行辦理了信用卡。3月初,他們都感覺5000元信用額度不夠用,均向這家銀行的信用卡中心申請?zhí)岣咝庞妙~度至一萬元,但令他們想不通的是,王先生的信用卡額度提高到了一萬元,而李先生的信用額度只提升到8000元。 李先生后來向一位銀行朋友訴說了這一“信用歧視”。他說,王先生和他的每個月的透支消費額不相上下,他每次透支消費后都及時地全額還款;而王先生卻有好幾次資金不足,選擇了歸還最低還款額。銀行朋友聽完后,笑著告訴李先生,這樣做銀行是有道理的。信用卡持卡人向銀行申請?zhí)岣咝庞妙~度,銀行除了依據(jù)持卡人的信用情況和還款能力,還會根據(jù)持卡人的另外兩個情況來定奪。 一是持卡人日常的消費額度情況。例如某一信用卡的信用額度是5000元,該持卡人每個月的消費額約在2000元上下,那么銀行就會認(rèn)為5000元的信用額度已經(jīng)足夠持卡人使用了。 二是持卡人給銀行創(chuàng)造的收益。根據(jù)李先生和王先生的情況,兩人信用額度不一樣的原因顯然不是“日常的消費額度”的問題;而是李先生和王先生給銀行創(chuàng)造的效益不同造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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