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圓滿完成各項議程15日上午在人民大會堂閉幕。大會表決通過關(guān)于修改立法法的決定,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20號主席令予以公布。 修改后的立法法將“稅收”專門列出,作為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項,明確“稅種的開征、停征和稅收征收管理的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規(guī)定。 圖為代表們在會上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