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2月5日下午,知名鐘表企業(yè)日本西鐵城集團在華重要生產基地——西鐵城精密(廣州)有限公司清算解散,并突然通知和全體員工解除勞動合同。該公司工會主席稱“什么都不知道”。對“突襲”式解散,西鐵城方面稱“事先通知會影響工人情緒和生產”。廣州市花都區(qū)人社部門已介入此事。 事實上,即便是風頭正勁的國際知名企業(yè),也常常會做出突然整合裁員的調整,一些知名外企的高級白領,忽然收到裁員信,被要求離職,也早已不是什么新鮮事兒。既然資本從來不是慈善家,知名外企的重要生產基地發(fā)生清算解散這樣的事兒,要說也沒必要大驚小怪。 不過,工廠清算解散,對員工而言,終究是個重大變故,尤其是當解散來得如此突然,甚至連工會主席都毫不知情,相當數(shù)量的員工恐怕還在回鄉(xiāng)過節(jié)的路上,根本不知有如此重大的變故已然發(fā)生。選擇在這個時刻突然宣布解散,員工無疑會相當被動。由于并不清楚自身權益如何,甚至工廠方面根本沒有與工人做過充分的溝通,工廠解散的消息一出,讓工人無法接受。 按照勞動法的規(guī)定,企業(yè)與職工之間的雇傭合同,作為一種法律契約,任何一方中途違約的話,其實都有向對方支付賠償、充分保障對方權益的必要。從這個角度來看,工廠解散該有充分的溝通。對工廠“突襲式”解散,雇傭方給出的理由居然是“事先通知會影響工人情緒和生產”。不難聽出,在雇傭方看來,解散和解除勞動合同,完全可以是雇傭方可以單方面決定的事兒,不僅無須提前知會,更是連溝通的必要也完全沒有。如此“突襲式”解散,與其說是怕影響工人的情緒,毋寧說是完全出于雇傭方自身的利益。 企業(yè)經(jīng)營不善也好,業(yè)務變遷也罷,工廠當然可以解散。對員工而言,也應建立起職場風險意識,而不應形成對雇主的過度依賴,唯有及早建立起職業(yè)風險的預警與應對能力,才是對自身權益的更好保護。但這絕非解散玩“突襲”的理由,企業(yè)的責任更不能因此丟個一干二凈。除了給予經(jīng)濟補償,與員工進行充分的溝通,本該是工廠解散時,雇主不容推卸的責任。無論如何,工廠解散不應成為一場權益“突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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