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居民階梯電價和階梯水價之后,醞釀多年的階梯氣價也終于落地。
21日,國家發(fā)改委發(fā)布《關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以下稱《指導意見》),提出全國所有已通氣城市在2015年底前建立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將居民用氣分為三檔,氣價原則上按1∶1.2∶1.5左右的比價安排,80%家庭不提價。
業(yè)內人士認為,居民用零售天然氣價格部分提高將直接利好城市燃氣公司,并由此傳導至整個產業(yè)鏈。在利好消息下,天然氣概念股逆勢走強,截止收盤時,大通燃氣上漲4.84%,報收6.93元;東華能源上漲4.09%,報收10.94元;深圳燃氣上漲3.45%,報收7.19元;陜天然氣漲3.25%,報收9.21元。長春燃氣漲2.14%,報收7.15%。
近些年中國天然氣消費量激增,但國產天然氣不能滿足國內需求,進口依存度越來越大。國家發(fā)改委數據顯示,2013年中國進口天然氣533.42億立方米,較2012年上漲31.79%。而天然氣對外依存度已經超過30%,這是國際公認的能源安全警戒線。
與此同時,進口天然氣價格高企,給天然氣進口企業(yè)帶來巨大的成本壓力。據卓創(chuàng)資訊分析師王曉坤介紹,2013中國進口氣態(tài)天然氣、液化天然氣的均價分別為2.20元/方、2.60元/方。而在很多地區(qū),居民用天然氣的終端零售價格僅在2元/方附近,進口天然氣企業(yè)虧損明顯,城市燃氣公司承壓,部分企業(yè)積極性受到削弱。
“階梯氣價制度是將用氣量劃分為若干階梯,實行不同的價格。用氣量越大,超過基本用氣需求的部分,氣價越高。為鼓勵居民節(jié)約用氣,公平負擔,促進天然氣市場可持續(xù)健康發(fā)展,有必要在全國范圍內建立健全居民階梯氣價制度!卑l(fā)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
《指導意見》對各檔氣量和氣價的確定作了原則性規(guī)定。階梯氣價分為三檔,第一檔用氣量按覆蓋區(qū)域內80%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氣量確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氣需求;第二檔用氣量按覆蓋區(qū)域內95%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氣量確定,體現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質量的合理用氣需求;第三檔用氣量為超出第二檔的用氣部分。原則上,第一、二、三檔氣價按1:1.2:1.5的比價安排。
此外,由于南北采暖用氣需求差異較大,《指導意見》沒有對獨立采暖用氣階梯價格制定統(tǒng)一的政策,由各地結合當地氣候、采暖用氣需求等實際情況,單獨制定獨立采暖用氣階梯價格制度,即區(qū)分獨立采暖用氣用戶和非獨立采暖用戶制定兩套不同的階梯價格制度;也可以綜合考慮采暖用氣和非采暖用氣情況,將獨立采暖用氣納入統(tǒng)一階梯價格制度。
國家發(fā)改委表示,實施階梯氣價指導意見只是原則要求,具體方案由各地方結合當地實際研究確定,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已通氣城市均應建立起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今后凡制定或調整居民生活用氣銷售價格的城市,要同步建立起階梯價格制度;已實行階梯氣價的城市,要根據指導意見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
據了解,從2012年8月起江蘇、湖南的多個城市率先出臺階梯氣價聽證方案。之后廣東、河北、江西、安徽、吉林等也在2013年提出逐步推行階梯氣價,并建立購氣成本與城市管道燃氣銷售價格的聯(lián)動機制,即當國家和省調整天然氣門站價格及管輸費時,將順價調整終端銷售價格,無需再次舉行聽證會。今年伊始,浙江宣布全省將于3月起推行階梯氣價,廣東東莞市也表示要在年內推行。
從目前已經實施階梯氣價的地區(qū)經驗來看,第一檔氣量基本上都是每月15立方米左右,基本氣價為每立方米2.45元。而第二檔、三檔氣價則大幅度上漲。而在某些地方,一檔氣價也有所上調。在2013年下半年的江蘇無錫階梯氣價方案中,民用管道天然氣價格上漲了13.6%。
“當前天然氣供需緊張,價格倒掛嚴重,這種現象不可能長期存在,隨著市場化改革的推進,漲價是必然趨勢。”
一位參與此前發(fā)改委關于階梯氣價討論的業(yè)內人士如此解釋說。
而這對于城市燃氣公司而言無疑是一大利好。
據卓創(chuàng)觀測,在冬季用氣高峰時期,很多城市燃氣公司不得不采購LNG進行應急調峰,但是LNG價格高企,其中2013年均價超過4700元/噸,合3.24元/立方米(按照1450氣化率),嚴重超出終端零售價格。此次施行階梯定價,燃氣公司壓力減小。
正是看中了這部分市場,不少非傳統(tǒng)天然氣行業(yè)的公司也于近幾年開始涉入天然氣行業(yè)。據不完全統(tǒng)計,自2013年以來,有18家以上的上市公司發(fā)布公告表示將涉足或間接參與天然氣行業(yè),主要投資方向是城市燃氣和天然氣加氣站,而這些公司絕大部分主營業(yè)務是房地產、電子設備、煤炭和瀝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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