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今年要深化金融體制改革,繼續(xù)推進利率市場化,擴大匯率雙向浮動區(qū)間,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穩(wěn)步推進由民間資本發(fā)起設立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這些改革措施的推進,在提升我國金融體系運行效率同時,必將打破現(xiàn)行金融格局,同時可能增加金融市場運行風險。為確保各項金融改革措施穩(wěn)妥推進,需要相關制度進行“托底”。 當前我國金融體系運行的一個突出問題,是金融風險意識淡薄,明顯影響到金融資源配置的效率。在金融市場上,收益與風險匹配是最基本的原則,也是各種金融產品定價的基石。但在我國金融實踐中,收益與風險往往處于割裂狀態(tài)。我國規(guī)模龐大的影子銀行體系,建立在高收益無風險的剛性兌付基點上。由于收益與風險不對稱,社會資金通過影子銀行體系創(chuàng)造,源源不斷投入無效率的地方投資項目、受調控行業(yè)和僵尸企業(yè),造成部分實體經濟部門嚴重“失血”,降低了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效率。同時,由于有政府信用的隱形支撐,公眾無須關注存款風險,因而不會通過“用腳投票”向銀行施加外部壓力,促使其更加穩(wěn)健經營。金融機構缺乏風險處置機制,經營管理層道德風險凸顯,即使經營失敗也會有中央銀行作為最后貸款人的支持,因而經營冒進與信貸擴張,成為金融機構行為常態(tài)。 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就是要從根本上重塑金融市場運行機制,突出金融風險對資金配置的信號引導作用。無論是利率市場化,還是匯率形成機制改革,都是要通過金融市場競爭形成資金和外匯的價格。在競爭和充滿各種不確定性金融市場上,包括社會公眾和金融機構在內的各個市場主體都要承擔各自經濟行為結果,勢必更加重視風險與收益的匹配,進而促進社會資金配置更加有效。同理,允許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會促使各類金融機構之間競爭更加充分,從而有利于利率和匯率更充分地反映市場競爭的結果。 改革是最大的紅利,但同時也面臨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qū)的風險。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同樣如此。一旦失去國家信用支持,金融機構更容易面臨“擠兌”風險?紤]到金融體系具有較強的負外部性,金融機構經營失敗更易傳染擴散為區(qū)域性和系統(tǒng)性金融風險;在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過程中,跨境資本流動勢必更加頻繁,雙向流動不確定性變大;在風險顧慮下,民營金融機構和中小型金融機構更難得到投資者和社會公眾信任。在改革過程中,金融資源有可能進一步向國有大型金融機構集中,從而背離了金融體制改革的初衷。 因此,為穩(wěn)妥推進各項金融改革,緩釋各項措施出臺后可能增加的金融運行風險,需要盡快建立和完善相關制度來進行“托底”。當前最為迫切的,就是要盡快建立存款保險制度,使之與金融監(jiān)管當局審慎監(jiān)管、央行最后貸款人制度一道,構成支撐我國金融安全網的三大支柱。同時,要進一步健全金融機構風險處置機制,確保有問題金融機構有序退出,實現(xiàn)金融體系優(yōu)勝劣汰的自我凈化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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