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近日發(fā)布報告建議,對人均住房超40平方米部分征房產稅。一些參與“經濟參考微話題”的博友認為,該建議所定標準缺乏科學性,房產稅的征稅范圍過大,將加重百姓生活負擔。有博友指出,房產稅覆蓋面不宜過大,應將其定位為“富人稅”,把征稅對象限定為擁有多套住房的少數(shù)富裕人群。
社科院標準被指加重民生負擔
這份由社科院財經戰(zhàn)略研究院發(fā)布的《中國財政政策報告》稱,應及時推廣上海、重慶經驗,對我國人均住房超40平方米部分征房產稅。無論住房為何種產權性質,均應按評估價格征收稅率較高的保有環(huán)節(jié)房產稅,且新增商品房和現(xiàn)有存量房均納入征稅范圍。
博友“風之眼眸”是少數(shù)支持者之一,他認為,“三口之家120平方米不小了。再大了上點稅可以接受!
更多博友則認為社科院這套按人均面積征稅的方法過于簡陋,缺乏科學性。
博友“楊根飛”表示,合理的房產稅應當按套論。少數(shù)人坐擁十幾套或數(shù)十套房,多數(shù)人卻買不起,對擁有二套以上的房產征稅才是正道,這才能使他們增加持有成本,迫使他拋售,才會使房價真的降下來。
博友“陳濤的官方微博”指出,按人均面積來征收房產稅,不論地區(qū)差別,不論家庭差異,不公平更不合理。比如,在北京、上海,一般要人均住40平方米可能比較難,可是要在小縣城就很容易實現(xiàn)。再比如,有的人是單身居住,那么他永遠只能住一個單間而不能住套房嗎?
有博友擔心,如此苛刻的標準將加重民生負擔。
博友“夏群”稱,即便一家三口住著130平方米的房子,但他們可能是正被房貸壓得喘不過氣來的“房奴”,增加他們的住房負擔,于心何忍?
“只要別人是自住,你讓老百姓住寬點不行啊!辈┯选扒鋵ぁ睂懙。
房產稅不應成“創(chuàng)收”渠道
針對社科院提出的標準,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楊紅旭在其認證微博上分析稱,當前我國城鎮(zhèn)人均住宅面積33平方米多點,40平方米納稅線偏低,將城鎮(zhèn)3至4成家庭都包括進去了。
博友“鄧浩志”抱怨道,要嚴防打著“穩(wěn)定房價”的旗號征收房產稅,實際上一些房產稅征收方案覆蓋范圍大,總額高,已經沒有控房價什么事了。
博友“考股人”警示道,不能讓房產稅成為政府新的創(chuàng)收之道。
房產稅宜定位為“富人稅”
“房產稅不是不能收,關鍵是看你怎么收!辈┯选耙磺羞如舊時好”如是表示。
稅收設計取決于征稅目的,一些博友認為,房產稅應限定向少數(shù)擁有多套住房的富裕人群開征。
博友“大話西游SUV”明確表示,“房產稅應是富人稅!
“房產稅的意義在于增加囤積房子的成本。”博友“真實話”認為,“土地資源是有限的,很多人買不起一套房子,怎么能容忍少數(shù)人占有大量房子?”
博友“滴水欲成氣”則表示,藏富于民,不是藏富于富人。房產稅就是要向少數(shù)富人征稅,這才是真正的藏富于民。
網(wǎng)友的看法與一些學者的觀點不謀而合。楊紅旭也在其認證微博上提出,暫時可參照上海做法,人均60平方米以上征稅,占全國城鎮(zhèn)家庭的15%左右,等于是向富人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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