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政策加碼馳援光伏業(yè) 多部門聯(lián)手再推“金太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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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12 作者:朱賢佳 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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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雙反”終裁落地、歐洲“單反”升級為“雙反”之際,國內政策對光伏行業(yè)的扶持層層加碼。10日,財政部、科技部、住建部、國家能源局聯(lián)合發(fā)布通知,將在今年上半年金太陽和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工作基礎上,于今年年底前再次啟動一批示范項目。 通知規(guī)定,組織項目申報工作的有關部門,應于11月15日前上報相關文件和材料。這是繼國家能源局發(fā)布申報分布式光伏發(fā)電規(guī);瘧檬痉秴^(qū),國家電網公司執(zhí)行《關于做好分布式光伏發(fā)電并網服務工作的意見》后,又一扶持光伏產業(yè)的強力措施。 通知指出,支持應用條件好的。▍^(qū)、市)和市(縣)開展分布式光伏發(fā)電應用示范,每個省示范市(縣)原則上不超過3個;鼓勵與新能源城市、綠色能源示范縣、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市縣等相結合申報項目;示范項目選用的晶體硅光伏組件全光照面積的光電轉換效率不低于15%,非晶硅薄膜組件轉換效率不低于8%,且必須由該品牌擁有企業(yè)自有工廠生產。 為鼓勵項目加快實施,補助標準與批復及竣工時間掛鉤。其中,本次批復且于2013年6月30日前完工的金太陽以及與建筑一般結合的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項目補助標準原則上為5.5元/瓦,建材型等與建筑緊密結合的光電建筑一體化項目補助標準原則上為7元/瓦,具體補助標準將根據應用形式和投資成本等情況確定。在規(guī)定期限以后完工的項目補助標準將予以降低。 偏遠地區(qū)獨立光伏電站的補助標準原則上為25元/瓦,戶用系統(tǒng)的補助標準原則上為18元/瓦。對光伏發(fā)電入社區(qū)、入家庭項目,根據投資成本情況,在金太陽和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項目補助標準基礎上予以適當增加。 一名長期跟蹤光伏行業(yè)的分析人士表示,目前光伏行業(yè)最大的兩項補貼政策就是金太陽工程和分布式光伏應用示范項目,盡管后者最終細節(jié)尚未出臺,“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一個項目不會同時拿到兩項補貼”。 今年早些時候,第一批金太陽示范項目獲批1.7GW,據記者了解,第二批金太陽示范項目規(guī)模約為1.3GW,再加上此前的分布式光伏應用示范區(qū)申報,政府做大國內市場的意圖很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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