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擴大房產稅試點的消息近來一直牽動著購房者和開發(fā)商等各方的神經,財政部、國稅總局等多部委短期內接連表態(tài)將“穩(wěn)步推進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政策層面上釋放的信號顯示,房產稅全面推開已是大勢所趨。
稅收專家認為,房產稅作為結構性減稅改革的一部分,要結合整個稅制改革進行。有學者提出,如果增值稅改革沒有實現突破,特別是基本稅率不能降低,那么稅收收入增幅很難下降,在稅收收入不降的背景下又要推出向個人直接征收的房產稅,則會遇到民意方面的阻力。因此只有增值稅秉承減稅改革大踏步前進,就會對房產稅改革帶來很好的民意基礎和時間契機。
7月25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自8月1日起至年底,將交通運輸業(yè)和部分現代服務業(yè)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由上海市分批擴大至北京、廣東和廈門等10地。
筆者認為,“營改增”的推進令房產稅改革顯得恰逢其時。
更重要的是,日前,國稅總局在回答網友提問時表示,房產稅征收標準和辦法將認真考慮公眾建議。針對群眾提出“對所有權人自住的第一套住房全額免征以切實保障自住;對存量或增量的第二套住房擬征一定的房產稅,對存量或增量的三套及以上住房課以重稅并實行累進稅率”、“將房產稅收入專項用于保障房開工建設”等建議,會在研究中會予以認真考慮。
筆者認為這是國家在政策制定過程中的明顯進步,只要向個人征稅,就必須要征求個人意見,也就是按照法定程序進行立法征稅,特別是房產稅改革涉及到百姓的切身利益,不能在封閉狀態(tài)下進行。在從個人財產公開程度、征稅成本、納稅人遵從等方面,對真正意義上的房產稅改革來講仍然任重道遠。
目前房地產市場調控處于關鍵期,健全房地產市場的長效機制便是房產稅。筆者認為,房產稅的推廣是一個長期的過程,需要時間和改革的決心,長期來看,目前所推行的限購政策必然只是一項過渡性措施,要想房地產調控制度化、市場化,還需要通過房產稅這一經濟杠桿來調節(ji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