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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13 作者:作者 張鈺蕓 來源:新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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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飲料品牌紅牛近日被指“掛羊頭賣狗肉”,加入違法添加劑引發(fā)公眾對其產品安全性的質疑。近日,紅牛維他命飲料公司再發(fā)聲明,提供國家食品質量監(jiān)督檢測中心出具的《關于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的長期抽檢情況報告》,證明其品質安全穩(wěn)定。但業(yè)內人士指出,紅牛應在其包裝上注明,小孩及心臟病患者不得飲用。家樂福等已下架紅牛飲料的超市昨日仍表示,還沒接到恢復紅牛上架的通知。 日前,有消費者向哈爾濱食藥監(jiān)局投訴,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標簽標識與保健食品批準證書內容不相符,哈爾濱食藥監(jiān)對此進行核實,并在官網上發(fā)布了最近進展,表示發(fā)現(xiàn)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是衛(wèi)生部1997年7月4日批準的保健食品,批準文號為衛(wèi)食健字(1997)第327號。該產品申報資料中配方為水、白砂糖、;撬、肌醇、賴氨酸、維生素PP、維生素B12、維生素B6、咖啡因、苯甲酸鈉、檸檬酸、檸檬酸鈉、香精、胭脂紅、檸檬黃。根據當時保健食品注冊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保健食品批準證書及說明書中只載明主要原料。 同時,昨天上午,紅牛維他命飲料公司還出具了國家食品質量監(jiān)督檢測中心出具的
《關于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的長期抽檢情況報告》,該報告說明,自1998年以來,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出品的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產品一直由我中心進行定期、不定期的市場隨機抽樣專項檢測監(jiān)管,多年來的檢測結果表明,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均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及相關衛(wèi)生標準的要求,從未檢出任何未經批準而添加的物質。近期,2011年1月至2012年2月期間,抽檢產品其檢測結果均符合標準要求。 對此,哈爾濱食藥監(jiān)表示正在依法對生產企業(yè)進行監(jiān)督檢查,并對有關產品進行監(jiān)督檢驗,進展情況將及時向公眾公布。而有業(yè)內人士指出,這些添加劑本身都是合法的,但僅允許在一定范圍內的人群中飲用。他建議紅牛在罐體上標明,兒童和心臟病患者不得飲用,更不能當作普通的飲用水一樣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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