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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7 作者:張小潔 來源:經濟參考網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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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市漸入寒冬,面對房價下降,購房者須做好準備。作為投資人,購房者需要理性看待房價漲跌,承擔房價下跌風險,因為房價沒有只漲不跌的道理。作為合同的簽約方,購房者可以通過提前約定退房條件來規(guī)避資產價值縮水的風險。 進入四季度,國內樓市拐點隱現。 從9、10月份數據統(tǒng)計以及上!笆弧逼陂g的房展會數據來看,開發(fā)商原本計劃9、10月份通過加大供應量搶占市場份額的策略并未奏效。在剛剛過去的“十一”黃金周,樓市成交慘淡,傳統(tǒng)的“金九銀十”未能改變樓市的低迷局面。面對慘淡銷量,相關分析人士指出,傳統(tǒng)的銷售旺季卻成交不旺,必將加劇開發(fā)商的資金饑渴,從而推動房價拐點的出現。 《中國房地產報》援引全球五大行之一的第一太平戴維斯發(fā)布的三季報顯示,上海一手商品住宅第三季度成交量環(huán)比下降12.9%,成交價格保持穩(wěn)定,均價為人民幣22148元/平方米。第三季度,每平方米人民幣4萬元以上的一手公寓銷售量同比下降5.3%至656套。第三季度,每平方米人民幣4萬元以上的一手別墅銷售量同比下降38.5%至107套。另外,在開發(fā)商層面,今年第三季度,共有14塊住宅用地成交,平均溢價率進一步下跌至15.4%,反映出開發(fā)商更濃厚的觀望情緒。 據《中華工商時報》報道,業(yè)內人士認為,目前商品住宅市場低位成交已成常態(tài),在國家樓市調控政策不放松的背景下,樓市博弈的戰(zhàn)線和時間會拉長。此輪調控政策仍將持續(xù),成為抑制投資投機需求的長久策略,明年房價或現低點。另外,樓市供量不斷增加,在調控政策作用下,供求結構也在發(fā)生改變。從北京情況看,目前僅二手房在售房源已達13.5萬套,需消化15個月,樓市銷售壓力不斷增大,降價已成為必然趨勢。 “無論拐點是否出現,不可否認的是,目前,各類房價下降、樓盤打折信息已不鮮見,但這樣的價格優(yōu)惠,在促成部分成交的同時,也加大了購房者的觀望情緒。很多購房者選擇繼續(xù)等待,他們更愿意相信11月和12月將有更低的價格出來。而在觀望中,樓市的滯銷狀態(tài)也將延續(xù)!鄙虾R恢行烷_發(fā)企業(yè)副總裁在接受《中國房地產報》采訪時表示。 面對各式各樣的“策略性降價”甚至可能到來的房地產熊市,購房者如何保價防跌?上海聯業(yè)律師事務所王展介紹說,通常情況下,有兩種辦法可以采用: 其一是要求開發(fā)商在某個特定時期內進行“保價”。也就是說,可以跟開發(fā)商事先約定,在購房之后的一年甚至兩年時間內,只要同等品質的物業(yè)價格出現下跌情形,便可根據事先簽訂的“保價協(xié)議”來解決出現的問題。 還有另外一種“保價”方式,即房價降幅超過某標準,如10%,便可要求開發(fā)商補償差價。這種方式對開發(fā)商來說,易于接受,如北京京貿國際城,在今年初第一次降價之后,便允諾對老業(yè)主進行補償。 其二是約定違約責任。比如雙方約定,以總房價的5%作為違約金,因此一旦房價跌幅超過5%,購房者可以選擇終止買賣行為,因為相比較履行合同來說,終止買賣可以防止自己承擔更大的損失,兩害相較取其輕,購房者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做出對自己更有利的選擇。當然,這種方式是對等的,如果房價漲幅超過5%對開發(fā)商有利時,他們也有可能會選擇違約,或者要求購房者加價,因此選擇這種“保價”辦法時,購房者一定要做好心理準備。 專家提醒說,不管采用哪種方式,都必須窮盡各種因素,并盡量考慮周全。比如“保價”期限、具體房價參考標準、補償標準等等,都必須一一列舉清楚,這樣,一旦出現糾紛,解決問題時才能做到有據可依。而如果只是簡單籠統(tǒng)地約定,極有可能出現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尷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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