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4日從財政部獲悉,自2011年1月1日起,我國進出口關稅稅目稅率將進行部分調整,其中為規(guī)范稀土出口和緩解化肥價格上漲趨勢,提高了個別稀土產品的出口關稅,適當調整了化肥出口季節(jié)關稅淡旺季稅率適用時段和淡季出口關稅基準價格。
“稀土作為戰(zhàn)略性資源,應該進行保護性開采,提高出口關稅有利于稀土的合理有序開發(fā)。”冶金工業(yè)規(guī)劃研究院院長李新創(chuàng)接受《經濟參考報》采訪時說,包括財稅政策在內的一系列宏觀政策的引導具有重要的積極意義,作為稀土行業(yè)相關企業(yè),應該充分認識并嚴格遵循這種引導方向,提高資源保護意識。
財政部表示,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降稅承諾已于2010年全部履行完畢,2011年最惠國稅率維持不變。此外,2011年我國將對600多種資源性、基礎原材料和關鍵零部件產品實施較低的年度進口暫定稅率。在符合世界海關組織有關列目原則的前提下,對進出口稅則中的部分稅目進行了調整,增列了鉻鋯銅材、光柵測量裝置、二氧化錫、鋁塑復合板、谷物播種機等稅目。調整后,我國2011年進出口稅目總數將由2010年的7923個增至7977個。